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预测宏观经济的发展趋势,并据此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主动调整股票、债券及现金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本基金资产配置主要包括战略性资产配置和战术性资产配置:战略性资产配置首先分析较长时间段内所关注的各类资产的预期回报率和风险,然后确定最能满足各类基金风险-回报率目标的资产组合;战术性资产配置根据各类资产长短期平均回报率不同,预测短期性回报率,调整资产配置,获取市场时机选择的超额收益。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主要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在定量分析方面,主要采用均衡市盈率预测模型,并参考其他相关指标。均衡市盈率模型的思路是通过测算A股市场理论上均衡的市盈率水平,然后将其与A股市场整体、基金股票池的实际市盈率水平进行比较,来判定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的高低,最后则根据理论值与实际值的差异程度来决定资产配置中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另外,本基金还参照股息率、收益率差距表(1/PE-银行利率)等指标,来判断股市是否处于合理水平。
在定性分析方面,主要对可能影响市场走势的相关因素进行定性分析,并对根据定量模型作出的资产配置方案进行修正。定性因素涉及很多方面,主要包括国家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政策、利率和汇率政策、国家政治环境、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市场参与主体的诚信程度等。
股票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主要以区位经济发展优势为龙头,采取自下而上、三重过滤的精选个股策略。首先,通过对具有区位优势的产业和行业进行筛选,构成区位优势上市公司股票池;其次,利用“上市公司竞争力评价体系”对区位优势上市公司股票池中的上市公司的资源基础竞争力、经营过程竞争力、业绩表现竞争力进行总体评价,筛选具有竞争力的优质上市公司,构成具有区位和竞争力双重优势的股票池;最后,通过相对价值评估,选择价值被低估上市公司,形成优化的股票投资组合。这部分投资至少占基金股票资产净值的80%以上。
1、区位优势股票筛选
(1)区位的划分
本基金把我国内地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大板块,并将四个板块划分为八大综合经济区。分别是东北综合经济区、北部沿海综合经济区、东部沿海综合经济区、南部沿海经济区、黄河中游综合经济区、长江中游综合经济区、大西南综合经济区、大西北综合经济区。
(2)区位优势评价方法
本基金从市场竞争格局中识别和判断各区位的比较优势产业,由于区位规模的差异较大,直接进行市场占有率的比较会低估幅员较小区位的优势,因此本基金根据相对份额来判断区位比较优势。引入“区位商”的概念,其定义如下:
其中,i—表示第i个地区;j—表示第j个行业,Lij—表示表示第i个地区、第j个行业的产出指标;LQij—表示第i个地区、第j个行业的区位商。
区位商是i地区j行业在本地总产出中的份额与整个j行业占全国经济产出的份额之比。其含义是:
当LQij>1时,意味着i地区的j行业供给能力除满足本地区需求之外,还可以对外提供产品,有对外扩张的能力,意味着i地区在j行业上具有优势地位;
当LQij<1时,意味着i地区的j行业供给能力不能满足本地区的需求,需要由区外调入;
当LQij=1时,意味着i地区的j行业供给能力恰好能够满足本地区需求。
“区位商”可以反映某一区位的相关行业的比较优势。区位商大于1表示这个区位的该行业具有较高的“比较优势”,该行业所包含的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区位优势”。本基金根据“区位商”指标的大小,形成具有区位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池。
2、上市公司竞争力股票筛选
本基金在区位优势上市公司股票池中,通过“上市公司竞争力评价体系”对上市公司的竞争力进行综合排序,得出具有竞争力的上市公司股票池。
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主要由其资源基础竞争力、经营过程竞争力、业绩表现竞争力等环节构成。
(1)资源基础指标:包括企业总资产、净资产、人力资源数量和质量等指标;
(2)经营过程指标:包括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成本控制水平等体现经营管理水平的技术指标;
(3)业绩表现指标:包括利润总额、净利润率、市场份额、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
本基金采用主观赋权法,对上述指标进行加权,得出上市公司竞争力综合排名,本基金选择排名前300位的上市公司组成上市公司竞争力股票池。
3、相对价值评估分析
在上市公司竞争力股票池范围内,本基金利用相对价值评估,形成可投资的股票组合。相对价值评估主要运用国际化视野,采用专业的估值模型,合理使用估值指标,将国内上市公司的有关估值与国际公司相应指标进行比较,选择其中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具体采用的方法包括股息贴现模型、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市盈增长比率等方法。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
分红政策 |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
2、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