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形势、证券市场走势的综合分析,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和基金资产状况,适时动态调整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提高基金的收益潜力。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核心资产主题范畴初步选出备选股票池,之后在此基础上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标的股票进行“自下而上”分析,精选个股构成投资组合。
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从经营状况、成长能力、估值水平等方面对备选股票池中标的公司进行综合评价,筛选出财务质量高、盈利能力强、业务稳定增长并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进行投资,参考选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1)经营状况指标: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销售毛利率、销售净利率、股息率、每股经营性现金流等;
(2)成长能力指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等;
(3)估值水平指标:市盈率、市净率、企业价值倍数等。
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重点考察标的公司行业地位、品牌影响力、产品技术含量、技术发展前景、资源使用和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能力,筛选出具有一定竞争优势和业务壁垒的公司进行投资。
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基金可根据投资需要或市场环境变化,选择将部分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港股。
对于存托凭证投资,本基金将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核心资产主题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核心资产主题相关证券资产,包括具备核心资产特征的股票、债券等资产。
本基金界定的“核心资产”主要是指具有核心竞争优势、业绩良好且增长空间大、在行业内占有领先地位的上市公司。这类企业通过领先技术优势、品牌影响或者难以复制的资源优势等形成强大的护城河,在行业优胜劣汰中胜出,成为细分领域龙头公司,实现可持续性的高质量增长。具体而言,本基金将从以下方面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属于“核心资产”:
(1)研发创新能力
公司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充沛的科技创新资源,并能够将研发创新成果有效地应用在产品设计及开发过程中,既可以提高生产技术水平,降低产品成本,扩大企业的利润空间,又能与其他公司形成差异化竞争,把握行业发展主导权。
(2)品牌影响力
公司能够通过持续高质量的产品及服务培养品牌忠诚度,保留现有客户;通过建立完备的销售及宣传网络,提高品牌知名度、提升品牌美誉度、挖掘并吸引新的潜在客户。强大的品牌影响力反映了客户对产品质量和服务的认可,有助于公司持续扩大市场份额。
(3)资源垄断优势
公司在特定资源上具有垄断性开发、经营或使用权,比如自然资源垄断、专利使用权、信息资源优势等。这类垄断优势能使公司创造超额利润,形成不可复制的竞争壁垒。
由于利率债是以政府信用为基础或以政府提供偿债支持为基础发行的债券,具有相对较低的信用风险和较高的配置价值,本基金将利率债(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等)也纳入到“核心资产”范畴。
核心资产主题相关证券资产的范畴会随着宏观经济以及市场环境的发展不断变化,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跟踪各类资产发展变化及市场表现,对核心资产主题相关证券资产的界定进行动态更新,经履行适当程序后,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并公告。 |
分红政策 |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