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建信利率债债券 |
基金代码 |
530014 |
基金经理 |
闫晗 姜月 |
设立日期 |
2012-08-28 |
管理人 |
建信基金 |
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积极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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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信用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以及可交换债券。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利率走势、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等因素,并结合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特定经济形势下的估值水平、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征,在符合本基金相关投资比例规定的前提下,决定组合的久期水平、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并在此基础上实施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调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