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大成价值增长混合A |
基金代码 |
090001 |
基金经理 |
杨挺 |
设立日期 |
2002-11-11 |
管理人 |
大成基金 |
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80%+中债综合指数*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以价值增长类股票为主构造投资组合,在有效分散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的动态调整,达到超过市场的风险收益比之目标,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理念 |
本基金的投资基于以下理念:
1.中国证券市场的基本特征是:新兴市场,弱式有效;有潜力的股票易被市场低估,但从长期而言,决定股票价格的是该公司的内在价值;
2.通过专业研究和数量分析,可以有效排除表象,找到价值被低估的股票。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资对象为深、沪两市A股票中P/B值低、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投资策略分三个层次: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遵循自上而下的积极策略,个股选择遵循自下而上的积极策略。本基金的国债投资比例将不低于20%,股票投资部分重点关注:低P/B值、具有可持续增长潜力、盈利水平超过行业平均水平、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
分红政策 |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可选择将现金收益按权益登记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作出选择的,默认为现金方式;
3.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不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须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8.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自动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的收益与风险介于价值型基金与成长型基金之间,具有风险中等、收益较高的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