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长盛同鑫行业配置混合A |
基金代码 |
080007 |
基金经理 |
陈亘斯 |
设立日期 |
2011-05-24 |
管理人 |
长盛基金 |
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60%+中证全债指数*4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积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景气轮换中蕴含的投资机会,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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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变化趋势的基础上,把握和判断行业发展趋势及行业景气程度变化,挖掘预期具有良好增长前景的优势行业,以谋求行业配置的超额收益。
资产配置
对宏观经济的经济周期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形成对不同资产市场表现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具体操作中,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经济周期资产配置模型,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指标、利率和货币政策等相关因素的分析,对中国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判断和预测,然后利用经济周期理论确定基金资产在各类别资产间的战略配置策略。 |
分红政策 |
1、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最多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以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为准;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该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任一类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分红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