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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保守养老一年持有混合(FOF)A(019665)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保守养老一年持有混合(FOF)A 基金代码 019665
基金经理 江虹 设立日期 2024-03-20
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 托管人 兴业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2%+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3%+上海黄金交易所Au99.99现货实盘合约收益率*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标,以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基金精选策略为主要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表现。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30%。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的战略配置比例为15%,非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比例为85%;权益类资产的战术配置调整,最低可调整到5%,最高不超过20%。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商品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本基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本基金投资单只基金的比例不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基金最近连续四个季度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在60%以上。本基金不得持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经基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可以做出相应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
投资策略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风险预算模型。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同一投资人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的某类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在对应认购/申购/转换转入份额锁定持有期到期后即可进行赎回或转换转出,不收取赎回费用;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该类基金份额的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别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是养老目标风险系列基金中基金(FOF)中风险收益特征相对保守的基金。本基金以风险控制为主要导向,通过限制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在5%-20%之间以控制风险,定位为较为保守的养老目标风险FOF产品,适合风险偏好较为保守的投资者。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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