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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紫金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FOF)(019608)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华泰紫金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FOF) 基金代码 019608
基金经理 方宇翔 设立日期 2023-11-03
管理人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 托管人 招商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运用目标风险策略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在力争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30%,其中权益类资产的战略配置目标比例中枢为20%,该比例可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超过10%,即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10%-2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其中,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混合型基金: ①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②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投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将做相应调整。
投资策略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分红政策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再投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与原持有基金份额相同;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以风险控制为产品主要导向,是养老目标系列FOF产品中定位为较为稳健的养老目标产品。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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