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华夏福源养老204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Y |
基金代码 |
017365 |
基金经理 |
许利明 潘更 |
设立日期 |
2022-11-16 |
管理人 |
华夏基金 |
托管人 |
中信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X+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1-X)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资产配置、基金优选,力求基金资产稳定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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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为0-50%。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做相应调整。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债券类基金分为特定风格和灵活风格类型,当资产配置模型给出明确指向时,选择在此趋势表现较好的特定风格债基,在拐点或无明显风格机会的市场时,选择灵活风格类别。对同类基金进行评分,优选评分排名领先的基金。对优选出的基金,结合行业和风格两类因子的因子暴露和因子特征,推导出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风险。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求解组合优化,得到基金配置最优比例。 |
分红政策 |
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对于A类基金份额,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对于Y类基金份额,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是目标日期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随着投资人生命周期的延续和目标日期的临近,基金的投资风格相应的从“进取”,转变为“稳健”,再转变为“保守”,权益类资产比例逐步下降。本基金还可通过港股通渠道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特殊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