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嘉实养老2040混合(FOF)Y |
基金代码 |
017296 |
基金经理 |
唐棠 |
设立日期 |
2022-11-18 |
管理人 |
嘉实基金 |
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1-X*0.85)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X*0.8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满足养老资金理财需求,通过大类资产配置,随着目标日期临近逐渐降低权益资产的比重,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目标日期后,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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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公募基金的比例不少于基金资产的8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40年12月31日(含当日),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基金资产的80%。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本基金根据下滑曲线计算结果制定年度战略资产配置的权益类资产目标配置比例。下滑曲线优化设计过程考虑了市场风险(波动率)的演变路径和资产组合的累计波动率,投资者所能接受的资产组合的累积波动率(投资者风险预算)是优化模型的重要约束条件。在组合累积风险达到投资者风险预算后,组合将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战术调整。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红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跟随原份额计算锁定持有期;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