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嘉实养老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FOF) |
基金代码 |
012512 |
基金经理 |
张静 |
设立日期 |
2021-06-25 |
管理人 |
嘉实基金 |
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总财富指数收益率*(1-X*0.85)+中证800指数收益率*X*0.8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满足养老资金理财需求,通过大类资产配置,随着目标日期临近逐渐降低权益资产的比重,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目标日期后,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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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转型前,即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45年12月31日(含当日),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8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
本基金转型后,即2046年1月1日起,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8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
其中,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混合型基金:
①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②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将做相应调整。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每一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红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跟随原份额锁定持有期;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在规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一旦投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