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对股票组合进行动态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港股通额度受限等)导致基金无法有效跟踪标的指数时,本基金将运用其他方法建立实际组合,力求实现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跟踪误差最小化。
资产配置策略
为了实现追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80%。
股票投资策略
(1)投资组合构建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资产组合,对于因法规限制、流动性限制而无法交易的成份股,将采用与被限制股预期收益率相近的股票或股票组合进行相应的替代。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根据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动态调整。
(2)投资组合调整
1)定期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投资组合将定期根据所跟踪标的指数成份股的调整进行相应的跟踪调整。指数调整方案公布后,本基金将及时对现有组合的构成进行相应的调整,若成份股的集中调整短期内会对跟踪误差产生较大影响,将采用逐步调整的方式。
2)不定期调整
①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调整时,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权重比例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②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因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导致基金无法按照指数权重进行配置,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跟踪误差和投资者利益,选择相关股票进行适当的替代。
③本基金将根据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保证基金正常运行,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适用上述个股投资策略外,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还需关注:
1)香港股票市场制度与大陆股票市场存在的差异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影响,比如行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
2)港股通每日额度应用情况;
3)人民币与港币间的汇兑比率变化。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以及非成份股的港股通标的股票,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金融衍生品提高投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策略
本基金参与融资业务,将综合考虑融资成本、保证金比例、冲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信用资质等条件,选择合适的交易对手方。同时,在保障基金投资组合充足流动性以及有效控制融资杠杆风险的前提下,确定融资比例。转融通证券出借策略按照分散化投资原则,分批、分期进行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以分散风险。若相关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基金将从其最新规定,以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变化。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分红政策 |
1、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日基金份额净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与基金上市前一开放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乘以100%(期间如发生基金份额折算,则以基金份额折算日为初始日重新计算)。
2、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原则确定。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况外,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