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易方达恒生ETF(QDII) |
基金代码 |
513210 |
基金经理 |
成曦 |
设立日期 |
2024-04-10 |
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 |
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 |
跟踪标的 |
香港恒生指数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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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依法发行上市的其他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在投资香港市场时,本基金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投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股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标的指数成份股进行配股、增发或被吸收合并;(5)标的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6)指数成份股定期或临时调整;(7)标的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化;(8)其他基金管理人认定不适合投资的股票或可能严重限制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合理原因等。
基金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在进行基金投资时,本基金所持有基金应符合相关投资比例的限制。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进行流动性管理、应付赎回、降低跟踪误差以及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可投资于金融衍生品,如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股指期货、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等相关的衍生工具等。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合约进行交易。
融资及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相关业务规则和技术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参与融资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环境、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与标的指数相关的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3%以内。如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益性,适当参与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对收益分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上述原则进行修改或调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此外,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除了需要承担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面临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