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嘉实优质企业混合 |
基金代码 |
070099 |
基金经理 |
刘晗竹 |
设立日期 |
2007-12-08 |
管理人 |
嘉实基金 |
托管人 |
浦发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 指数×95% + 上证国债指数×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长期超额收益。 |
投资理念 |
投资优质企业,获取长期回报;适度均衡配置,控制组合风险。
(1)企业的内在价值取决于其制度、人力、资产等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优质企业往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清晰的发展战略和卓越的执行力。
(2)证券投资的超额收益主要来自于企业价值超过市场平均水平的持续增长,长期投资于优质企业能够分享企业价值增长带来的超额收益。
(3)在股票组合中,适度均衡配置各行业中的优质企业,减少熟悉度偏误(familiaritybias),从而控制组合风险。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资产、衍生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券资产(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公司)债券、可转债等)、债券回购、现金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在大类资产配置上,在具备足够多预期收益率良好的投资标的时,优先考虑股票类资产的配置,剩余资产将配置于债券类和现金类等大类资产上。除主要的股票投资策略外,本基金还可通过新股申购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及衍生工具投资策略,如:可转债投资策略、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等辅助投资策略,进一步为基金组合规避风险、增强收益。 |
分红政策 |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3、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每年至多分配六次。
6、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和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的现金收益按照《基金合同》有关基金份额申购的约定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未事先明确选择收益分配方式的,则默认为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净收益的20%;
8、《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