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长城元利债券A(023698) - 基金概况
长城元利债券A(023698)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长城元利债券A 基金代码 023698
基金经理 魏建 设立日期 -
管理人 长城基金 托管人 建设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管理,追求基金资产持续稳健的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金融债(不包括次级债)、商业银行金融债(不包括次级债)、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信用债(商业银行金融债除外)和国债期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分析和判断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对大类资产的预测和判断,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确定不同资产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组合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并根据市场利率变化动态积极调整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及期限分布,以有效提高投资组合的总投资收益。 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的信用债仅包括商业银行金融债。本基金投资信用债的信用评级在AA+(含)以上。其中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A的信用债比例不低于信用债资产的8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的信用债比例不高于信用债资产的20%。上述信用评级为债项评级,若无债项评级的,参照主体信用评级。本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因流动性或政策等因素限制导致无法调整的除外。本基金对信用债评级的认定主要参照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可以结合基金管理人的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综合认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上述比例要求。 本基金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债券收益率、流动性等因素,评估其投资价值,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同时,本基金将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信用风险水平。 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骑乘策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在债券收益率曲线比较陡峭时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陡峭处的债券,随着持有期限的延长,债券的剩余期限将会缩短,债券的收益率水平将会较投资期初有所下降,从而获得资本利得收入。 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的前提下,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收益分配方案详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