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嘉实稳华纯债债券E |
基金代码 |
021628 |
基金经理 |
王亚洲 |
设立日期 |
2024-09-02 |
管理人 |
嘉实基金 |
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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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国债期货、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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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各类基金份额的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基金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