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与微观经济、市场与政策等因素,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量化选股策略选择投资价值较高的股票,并结合组合优化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1)量化选股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多因子量化模型进行个股选择。多因子量化模型利用定量方法,综合考虑宏观经济、上市公司基本面、市场情绪与投资者预期等多种因素,对股票的投资价值进行统计评估,选择投资价值较高的股票,追求利用市场中价格与价值的偏差获取长期持续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在多因子量化模型中所使用的因子从信息来源上可分为:1)基本面因子:如估值水平、盈利能力和成长性指标等;2)技术因子:如价格动量、成交金额和换手率等;3)分析师因子:如分析师关注度、一致性和预期变化等;4)风险因子:如波动率和Beta(市场风险暴露)等。本基金可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因子的实际表现,适时调整各因子类别的具体组合及权重。
(2)组合优化策略
本基金运用风险估测模型对投资组合风险进行监控与评估,力争控制投资组合风险在预算范围内。本基金所采用的交易成本模型既考虑固定成本,也考虑交易的市场冲击效应,以控制交易成本、减少交易对业绩带来的负面影响。
本基金也将综合考虑股票预期超额收益、风险水平、交易成本、流动性等因素进行投资组合优化。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高股息主题界定
本基金将挖掘高股息主题相关公司的投资机会。本基金界定的高股息主题相关公司是指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公司:
(1)过去两年中至少有一年派发股息且股息率处于行业前50%。
(2)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分红能力,红利分配相关政策及执行情况不存在异常。本基金不主动投资于ST及*ST股票。
当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关准则发生变化,或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高股息主题界定标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
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基差水平、与股票组合相关度等因素。
若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基差水平、与债券组合相关度等因素。
若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价格等因素。
此外,本基金将关注其他金融衍生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前述金融衍生品,本基金将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和估值政策,在充分评估金融衍生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融资策略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率、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投资价值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投资。
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
在类属配置层次,本基金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权重。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实施投资管理。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于每年五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评价日核定的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1元(含)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年进行1次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