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与微观经济、市场与政策等因素,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因素,包括GDP增长率及其构成、CPI、市场利率水平变化、货币政策等;(2)微观经济因素,包括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其盈利预期;(3)市场因素,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及其历史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4)政策因素,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出台对市场的影响等。
股票投资策略
(1)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和精选个股,重点选择红利主题相关优质公司进行投资。
1)定性分析
本基金考虑的定性指标主要有市场前景、商业模式、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管理团队等。
市场前景:主要分析产品或服务市场需求情况、客户基础、未来发展前景等。
商业模式:主要分析公司商业模式的差异性、优越性、可复制性、可持续性、影响因素、发展趋势等。
竞争优势:主要分析公司是否在品牌、产品和服务、资源、人才、技术、专利、经营许可或销售网络等方面具备显著优势,是否具有长期竞争壁垒等。
公司治理:主要分析公司治理结构、激励机制是否合理,是否具有清晰的长期远景,信息是否透明等。
管理团队:主要分析公司管理层是否稳定、是否具备较高的素质,公司管理是否规范、高效等。
2)定量分析
本基金考虑的定量指标主要有成长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盈利质量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财务状况指标等。
成长能力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预期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期营业利润增长率等;盈利能力指标方面,本金主要考虑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质量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经营现金流、自由现金流等;营运能力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财务状况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
(2)估值水平分析
本基金根据公司的行业特征及公司本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方法。可供选择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DDM)等。
(3)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进行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当行业或公司的基本面、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红利主题界定
本基金界定的红利主题相关公司是指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公司:
(1)过去两年中至少有一年实施现金分红且现金分红率或股息率处于行业前50%。
(2)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稳定分红能力,红利分配相关政策及执行情况不存在异常。
当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或相关准则发生变化,或基金管理人认为有更适当的红利主题界定标准,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对界定方法进行变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
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基差水平、与股票组合相关度等因素。
若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基差水平、与债券组合相关度等因素。
若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价格等因素。
此外,本基金将关注其他金融衍生品的推出情况,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前述金融衍生品,本基金将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制定与本基金投资目标相适应的投资策略和估值政策,在充分评估金融衍生品的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谨慎地进行投资。
融资策略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率、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投资价值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投资。
债券投资策略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将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
在类属配置层次,本基金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权重。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实施投资管理。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分别于每年五月、十一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评价日核定的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01元(含)时,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半年进行1次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