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本基金通过严格的数量化股票选择方法生成红利风格股票池,在此基础上构建核心股票组合和卫星股票组合,从而形成基于核心-卫星投资策略的股票资产组合。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和市场环境(市场估值水平、资金供求)等因素,在规定范围内合理确定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间的分配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资产配置效率。
股票投资策略
1.红利风格股票池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中将以红利股票投资为主导,以价值型企业及分红能力作为选择投资对象的核心标准。红利股票具有如下特征:
(1)行业竞争优势明显,企业属于国民经济增长中的重点支柱行业,或受国家政策鼓励扶持的优势行业,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优势;
(2)行业发展状况良好,企业经营在相对稳健的同时能够保持较高的持续成长能力;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息税前收益保持较高的成长性;
(3)企业盈利能力较强,主营业务盈利水平较高,现金流创造能力强,资产盈利水平较高;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各项指标健康;
(4)企业分红派息率较高,企业历年的分红派息率较高,特别是现金分红能力强且分红频率较高。
上市公司的分红派息、利润增长和盈利能力是红利股票特征的基本量化指标。因此,红利风格股票初选标准如表1所示:
表1:红利风格股票池的初选标准
股票筛选指标 指标条件
分红能力 上一年度的现金股息率大于0。
利润增长 过去三年的EPS平均增长率在全市场排名前50%
盈利能力 过去三年的累计净利润大于0。
在上述初选的基础上,本基金按照预期股息率对初选股票进行排序,选取排名前70%的股票构成最终的红利风格股票池。其中,预期股息率采用一致预期净利润增长率和前三年上市公司历史平均现金股利发放率作为测算依据。
此外,根据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研究,结合宏观经济、行业经济发展周期性的研究判断,每半年对红利股票池进行调整。
2.股票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在数量化股票选择模型所生成的红利风格股票池的基础上,采用核心-卫星策略配置股票资产。
(1)核心股票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核心股票组合以量化方法和模型进行构建,是基金股票资产配置的核心内容。核心股票组合是保证基金股票投资收益的稳健性并使基金资产具有明显红利收益的风格特征。
核心股票组合构建是通过对红利风格股票池中的股票再进一步量化筛选,并根据多因子指标来对红利风格股票池中的股票进行评分,选取评分排名在前50%的股票为所选择投资的红利核心股票。其中,多因子指标包括预期股息率、PB、PE、PCF、净利润增长率、ROE等指标,采用等权重法确定股票评分。
通过上述多因子量化评分及筛选方法选出核心红利股票后,采用股票组合优化模型来确定个股权重,从而构建基金股票资产的红利核心股票组合。其中,股票组合的优化目标是使核心组合的风险调整后收益最大化。
(2)卫星股票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在保证核心股票组合风险和收益稳健性的同时,积极利用卫星股票资产的灵活增强配置以获取基金股票组合的超额投资收益。
根据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周期性及上市公司基本面等因素的分析,确定宏观及行业经济变量的变动对股票市场的潜在影响,并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及投资决策判断,增强配置具有超预期增长和深度投资价值的股票作为卫星资产,以此灵活构建卫星股票组合。
(3)核心-卫星策略的实施
本基金核心-卫星股票组合的比例根据风险预算来确定和配置实施,其中核心股票组合的配置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60%。每季度对基金股票资产中核心-卫星组合进行再平衡和头寸管理,即再平衡核心-卫星资产的比例及组合中个股权重,以使得红利股票组合中的个股在组合中的权重符合风险收益要求,并达到投资目标。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