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发展趋势,对证券市场当期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可预见的未来时期内各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并据此制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衍生品等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在保持总体风险水平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力争投资组合的稳定增值。此外,本基金将持续地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资产配置风险监控,适时地做出相应的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系统和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专注于医疗健康产业投资,对行业发展进行密切跟踪,根据市场不同阶段充分把握各个子行业轮动带来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本基金将不低于80%的非现金基金资产投资于医疗健康相关产业上市公司股票。
(1)“医疗健康”主题界定
医疗健康产业不同于传统医疗产业发展模式,是由单一救治模式转向“防-治-养”一体化防治模式。本基金所定义的医疗健康产业上市公司,是指以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保健相关产品或服务,并致力于提升国民健康水平的企业,以及以保健食品、药妆等功能型日用品为代表的保健产业上市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类公司:
第一类:主营业务为医疗健康产业相关的上市公司,包含化学制药、中药、生物制药、医药商业与服务、医疗保健、医疗器械、医疗美容、健康食品、健康检测和养老保健等。
第二类:当前非主营业务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隶属于医疗健康产业,且未来这些产品或服务会成为主要收入或利润来源的上市公司。
第三类:涉及医疗健康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的上下游产业链公司,包含医药原料/辅料、卫生材料、制药机械、医疗信息化、移动医疗、医药电商等。
第四类:致力于改善国民身心健康、满足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和提升生活质量的上市公司。另外,本基金将通过对医疗健康需求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的跟踪研究,适时调整医疗健康主题所覆盖的行业范围,本基金管理人会对本基金所定义的医疗健康产业上市公司进行复核。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格局、科技水平发展等因素,对股票资产在医疗健康相关产业各细分行业间进行合理配置。
(3)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
本基金将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标的股票进行“自下而上”分析,筛选出医疗健康相关产业上市公司股票中具备竞争优势、发展空间大、有成长潜力的公司。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从成长性、研发能力、估值水平等维度对备选股票池中标的公司进行综合评价,并从财务分析与估值分析两个方面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价,精选其中具有较高成长性和投资价值的上市公司构建股票组合。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重点考察标的公司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市场空间、商业模式、行业地位、所处行业前景、财务管理和治理结构等方面的能力。
另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开通为港股带来长期的价值重估机遇,在港股投资上,本基金将考虑医药行业相关类港股相对于同类A股的估值优势,精选具有良好基本面、成长潜力较大的股票纳入本基金投资组合。
(4)港股通投资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通过对行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选择有估值优势与投资价值的标的股票。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适当投资信用衍生品及其挂钩债券,以在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提高组合投资收益。在进行信用衍生品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信用套保为主要目的,转移信用衍生品所挂钩债券的信用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收益率方面,将通过分析信用衍生品和挂钩债券的合成收益率,选择具备一定信用利差的信用衍生品及其挂钩债券进行投资,并确定信用衍生品及其挂钩债券的投资金额与期限。本基金仅投资于符合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相关业务规则的信用衍生工具。
今后,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丰富和交易方式的创新等,基金还将积极寻求其他投资机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其纳入投资范围以丰富组合投资策略。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进行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各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