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鹏华易选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FOF)C |
基金代码 |
019248 |
基金经理 |
郑科 |
设立日期 |
2023-12-05 |
管理人 |
鹏华基金 |
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新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5%(经汇率估值调整)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配置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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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及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
前述偏股混合型基金是指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中约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根据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与原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保持一致;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份额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