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大成中国优势混合(QDII)C |
基金代码 |
013364 |
基金经理 |
柏杨 |
设立日期 |
2022-09-21 |
管理人 |
大成基金 |
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0%+中证海外内地股指数收益率*1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20%+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力争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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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法律法规允许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ETF);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的进行大方向资产配置,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的分析,结合各类资产的市场发展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的比较判别,对股票、债券及现金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在宏观风格转变或重大事件前,提前做好风险预案,降低相关风险资产的暴露或根据不同资产的宏观敏感性买入具有抗风险性质的资产,力争抓住市场行业风格切换以及大型投资主题机会。
股票投资策略
(1)“中国优势”范畴的界定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深,人民币资产的国际影响力与吸引力日渐提升,中国经济增长正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越来越多的国际资本关注来自中国的投资机会。本基金将重点在中国境内及香港、美国等海外市场中挖掘优质中国企业的投资机遇,跨市场全球配置具有“中国优势”的上市公司,具体指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上市公司:1)上市公司注册地在中国(包含中国内地及香港);2)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的显著部分直接或间接来自于中国。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在对内地及全球其他证券市场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对不同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经营情况、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等因素的研究和分析,进行股票选择。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行业龙头企业及有竞争力的企业,以自上而下的视角分析优秀公司的商业模式及其护城河所在,力争提前预研预判相关产业新的演变趋势及影响。本基金的底仓行业布局注重多样化,利用各行业不同的宏观敏感性,发挥行业自然对冲功效,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战术性行业轮动及风格切换讲究顺势而为,除考虑股票的基本面和估值因素外,还会结合当前技术性指标、市场共识的偏差、诱发估值调整的催化剂等作出决定。
具体执行层面,本基金将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式,以选择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主要选股标准有:
1)市场及行业地位:是否拥有市场主导能力,并能获取超额利润;
2)估值:价格是否被市场低估;
3)盈利预期:目标公司盈利稳定并持续增长,超出市场预期;
4)良好的趋势:目标公司的长期成长被投资者所认同,在资产持续增值的拉动下,股价有良好的上涨趋势。
(3)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建立投资组合。当行业与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等因素发生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此外,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面临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