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银河聚利87个月定开债券 |
基金代码 |
011083 |
基金经理 |
张沛 |
设立日期 |
2020-12-28 |
管理人 |
银河基金 |
托管人 |
浦发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每个封闭期首日对应的三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2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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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信用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本基金在封闭期初,将视债券、银行存款、债券回购等大类资产的市场环境进行封闭期组合构建。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严格采用持有到期策略构建投资组合,基本保持大类品种配置的比例稳定。本基金资产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类资产、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力求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