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与微观经济、市场与政策等因素,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在资产配置中,本基金主要考虑:(1)宏观经济因素,包括GDP增长率及其构成、CPI、市场利率水平变化、货币政策等;(2)微观经济因素,包括各行业主要企业的盈利变化情况及其盈利预期;(3)市场因素,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及其历史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4)政策因素,与证券市场密切相关的各种政策出台对市场的影响等。
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战略新兴产业包括不同的细分子行业。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基金资产在各细分子行业之间的配置及动态调整。
1)行业发展空间
本基金对各子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分析,适时对各子行业的发展空间进行研判,重点投资于发展空间较大的子行业。
2)行业竞争格局
本基金通过密切跟踪子行业当前进入者的数量、子行业内相关公司的竞争策略等判断各子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重点投资于竞争格局良好的子行业。
3)行业相对估值
本基金将对各子行业的相对估值水平进行动态分析,适时增加相对估值水平较低的子行业的配置比例,降低相对估值水平较高的子行业的配置比例。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以下定性与定量指标的综合分析,选择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公司。
1)定性指标
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定性指标有经营情况、研发能力、公司治理、管理团队等。经营情况方面,本基金将对公司行业地位、商业模式、品牌优势、资源优势、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及竞争力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选择具有长期增长潜力的公司。
研发能力方面,本基金将对公司研发战略、研发管理能力、技术领先程度、研发团队的稳定性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选择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公司。
公司治理方面,本基金将对公司治理框架、股东权利行使情况、董事会运作情况、激励与利益分配机制设置情况、信息透明度等进行分析,选择公司治理合理的公司。
管理团队方面,本基金将对管理团队稳定性、专业性、新产品或新业务开拓能力等方面进行分析,选择管理团队稳定、专业、开拓能力强的公司。
2)定量指标
本基金考虑的定量指标主要有盈利能力指标、成长性指标、财务结构指标等。
盈利能力指标方面,本金主要考虑预期营业利润率、预期净资产收益率等。
成长性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预期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期净利润增长率等。
财务结构指标方面,本基金主要考虑资产负债率等。
(3)估值水平分析
本基金根据公司的行业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方法。
(4)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进行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当行业、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战略新兴产业的界定
本基金界定的战略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本基金所指的战略新兴产业相关证券主要由以下两类公司所发行的证券组成:
(1)主营业务所属产业为上述战略新兴产业的公司;
(2)对于当前未被归入前述产业,但后续通过引入技术创新、变革运营模式、实施资产并购或重组以及其他途径实现业务转型,转型后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隶属于上述产业,且未来有望成为主要收入或利润来源的公司,本基金也可将其纳入战略新兴产业范畴。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合约进行交易,以对冲投资组合的风险、有效管理现金流量或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等。
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