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富国上海金ETF联接C |
基金代码 |
009505 |
基金经理 |
王乐乐 |
设立日期 |
2020-07-24 |
管理人 |
富国基金 |
托管人 |
浦发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合约代码:SHAU)午盘基准价格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上海金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上海金价格,追求与业绩比较基准相似的回报。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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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目标ETF基金份额和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盘交易的黄金现货合约(包括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黄金现货实盘合约、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等)等黄金品种。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债券(国家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以目标ETF作为其主要投资标的,方便投资者通过本基金投资目标ETF。本基金并不参与目标ETF的管理。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1、资产配置策略
为实现紧密跟踪上海金价格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2、目标ETF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目标ETF的方式如下:
(1)申购和赎回: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后,以黄金现货合约进行申购赎回或者按照目标ETF法律文件的约定以其他方式申赎目标ETF。
(2)二级市场方式:目标ETF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ETF基金份额的交易。
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黄金现货合约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追踪业绩比较基准表现,本基金也可以通过买入黄金现货合约来跟踪国内黄金现货价格的表现。当黄金现货实盘合约流动性不足或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投资成本更低时,本基金可适当投资于黄金现货延期交收合约。若因特殊情况(如上海黄金交易所市场流动性不足、黄金现货合约存量不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黄金现货合约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合理方法进行替代投资,以实现跟踪上海金价格的目标。
为降低基金费用对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的影响,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将持有的黄金现货合约借出给信誉良好的机构,取得租赁收入,并要求对方按时或提前归还黄金现货合约。本基金将谨慎考察黄金现货合约借入方的资信情况,根据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黄金的市场供求情况,决定黄金现货合约租赁的期限、借出的黄金现货合约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及租赁利率等。
4、债券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以少量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等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影响,进行合理的利率预期,判断债券市场的基本走势,制定久期控制下的资产类属配置策略。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具体采用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信用利差和相对价值判断、信用风险评估、现金管理等管理手段进行个券选择。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降低跟踪误差。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和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支持证券标的资产的质量和构成、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其相对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本基金进行基金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本基金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公告。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ETF联接基金,目标ETF主要投资对象为黄金现货合约,故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目标ETF相似,即与国内黄金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不同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