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易方达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ETF |
基金代码 |
511110 |
基金经理 |
杨真 |
设立日期 |
2025-01-16 |
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 |
托管人 |
兴业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上证基准做市公司债指数 |
投资目标 |
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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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采取债券指数化投资策略,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2%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债券指数化投资策略
(1)抽样复制策略
通过对标的指数成份券的历史数据进行分析,选取流动性较好的证券构造与标的指数久期、剩余期限、到期收益率等指标相近的投资组合,达到跟踪标的指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
(2)替代性策略
当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规规定等其他原因,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券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其他债券等方式进行替代。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若本基金投资于信用衍生品,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遵守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债券的信用风险、信用衍生品的价格及流动性情况、信用衍生品创设机构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等因素,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本基金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若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进行交易。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以下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1)本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累计报酬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0元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对收益分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取债券指数化投资策略,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