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及时跟踪市场环境变化,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证券市场运行状况、国际市场变化情况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断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制定股票、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股票投资策略
(1)科创板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结合科创板股票的特点,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来考察科创板上市公司,并选择合适的估值方法对科创板企业进行定价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将结合案头分析与上市公司实地调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对科创板股票进行研究分析并筛选出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
1)所属的行业符合国家政策和战略导向,符合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发展方向,挑选出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企业,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上市公司;
2)具备核心技术或核心竞争力,具备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在所属的行业中市场认可度高,主营业务市场份额占比高,在上下游产业链中议价能力强;
3)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管理规范,管理层具备清晰的战略目标和有效的执行能力;
4)具有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能够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业务创新能力。
基于科创板企业的特殊性,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定量指标,并结合企业所处的成长阶段,挑选出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1)研发投入指标:科创板企业的研发费用绝对值、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研发人员数量等指标;
2)成长指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等指标;
3)估值指标:本基金将参考国外成熟市场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指标进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市盈率(P/E)、市销率(P/S)、市净率(P/B)、市现率(P/CF)、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等。本基金将对科创板企业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其所处的生命周期和发展阶段,并结合其经营模式(轻资产、重资产等)的不同,选择适合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定价。例如,对于处于成熟发展期、已经盈利的公司,较多采用市盈率(P/E)、市净率(P/B)进行估值;对于处于成长期、尚未盈利的公司,则可采用市销率(P/S)、企业价值倍数(EV/EBITDA)进行估值。对于轻资产公司,可采用市销率(P/S)进行估值;对于重资产公司,则更多选择市净率(P/B)进行估值;
4)公司经营财务指标:包括净资产收益率、毛利率、净利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平均存货周转率、利息保障倍数、自由现金流、经营杠杆等。
(2)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选择备案成为科创板长期投资者,备案成功后可以科创板长期投资者身份参与新股配售,遵守长期投资承诺。
(3)战略配售投资策略
战略配售投资策略是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之一。本基金将积极关注、深入研究并分析判断战略配售股票的投资机会。通过对企业的盈利能力、成长能力、研发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和公司治理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精选出优质企业参与其战略配售股票的投资。在战略配售股票锁定期结束后,本基金将结合对市场环境的分析和对股票投资价值的判断,选择适当的时机退出。本基金的剩余封闭期应长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剩余锁定期。
(4)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公司;企业盈利前景广或成长空间较大的公司;与A股同类公司相比具有估值优势的公司。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目标,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6)其他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根据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成长能力以及估值水平来进行个股选择。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分析其投资价值和成长能力,精选具有成长优势和估值优势的股票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根据不同行业特征和市场特征,综合运用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PEG、EV/EBITDA以及现金流折现模型(DCF)等估值指标,精选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转融通证券出借投资策略
为更好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进行流动性管理。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6个月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