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将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通过综合考虑相关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及市场走势,结合经济、金融的政策调整、环境改变及其发展趋势,动态调整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的配置比例,优化投资组合。
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以下因素,对各行业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从而确定并动态调整行业配置比例。
(1)行业景气度
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动态,并结合行业数据持续跟踪、上下游产业链深入调研等方法,根据相关行业盈利水平的横向与纵向比较,适时对各行业景气度周期与行业未来盈利趋势进行研判,重点投资于景气度较高且具有可持续性的行业。
(2)行业竞争格局
本基金主要通过密切跟踪行业进入者的数量、行业内各公司的竞争策略及各公司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份额来判断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重点投资于行业竞争格局良好的行业。
(3)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所界定的新兴产业主要是指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新兴企业。重点关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品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具体到子行业包括但不限于集成电路、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软件、物联网、船舶、高端轨道交通、海洋工程、高端数控机床,机器人及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先进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半导体集成电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提供技术服务的企业。
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于满足基金管理人以下分析标准的公司:公司经营稳健,盈利能力较强或具有较好的盈利预期;财务状况运行良好,资产负债结构相对合理,财务风险较小;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相对稳定、管理规范、具有清晰的长期愿景与企业文化、信息透明。
(4)估值水平分析
本基金将根据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及公司本身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股票估值方法。可供选择的估值方法包括市盈率法(P/E)、市净率法(P/B)、市销率(P/S)、市盈率-长期成长法(PEG)、企业价值/销售收入(EV/SALES)、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法(EV/EBITDA)、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FCFE)或股利贴现模型(DDM)等。
(5)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进行股票组合的构建。当行业或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港股投资策略
在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在选择具体投资标的时,本基金将参考前述科技创新类股票的投资策略,通过对行业分布、交易制度、市场流动性、投资者结构、市场波动性、涨跌停限制、估值与盈利回报等方面的分析,优先将成长弹性大、基本面良好、估值具备比较优势的港股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衍生产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衍生品投资的时机和数量的决策建立在对证券市场总体行情的判断和组合风险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结合定性和定量方法,确定投资时机。基金管理人将结合证券投资的总体规模,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的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衍生产品本身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衍生工具对冲系统性风险以及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融资业务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业务。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