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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FOF)C(970195)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兴证资管金麒麟3个月(FOF)C 基金代码 970195
基金经理 斯苑蓓 设立日期 2022-09-05
管理人 兴证资管 托管人 农业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优选基金积极把握基金市场的投资机会,力求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投资于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80%,其中,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权益类资产比例不低于60%)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合计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为60%-95%,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资产占集合计划资产的比例不高于15%;本集合计划应当保持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投资策略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分红政策 1、由于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2、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现金红利转换为对应类别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的,再投资份额以红利再投资确认日为起始日,且需满足对应类别份额持有期的规定。本集合计划不同份额类别份额,其分红相互独立、互不影响;投资者不同交易账户设置的分红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4、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各类别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别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别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同一类别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管理人、登记机构和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
风险收益特征 本集合计划是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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