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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证券海鑫添利短债(970081)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东海证券海鑫添利短债 基金代码 970081
基金经理 潘一菲 设立日期 2021-12-10
管理人 东海证券 托管人 工商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短期债券,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本集合计划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力求在承担较低风险的前提下,谋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同时保持组合较好的流动性,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回报。本集合计划将采取积极管理的投资策略。 久期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短期债券,控制集合计划净值的波动。管理人将在深入研究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走势、货币政策变化趋势、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基础上,预测未来收益率曲线变动趋势,积极调整本集合计划的组合久期。 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期限结构进行分析,运用统计和数量分析技术,预测收益率期限结构的变化方式,确定期限结构配置策略以及各期限固定收益品种的配置比例,以达到预期投资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类属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风险、税赋水平、市场流动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国债、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投资品种的利差和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以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个券精选策略 本集合计划对于信用类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将根据发行人的公司背景、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流动性等因素,对信用债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信用债券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通过行业分析、公司资产负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公司运营管理分析等调查研究,分析违约风险及合理的信用利差水平,对信用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本集合计划依靠内部信用评级体系跟踪研究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以此作为个券选择的基本依据。为了准确评估发债主体的信用风险,管理人设计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内部信用评级框架。其中,定量分析主要是指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定量分析,定量分析主要包括盈利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现金流获取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等;定性分析包括所有非定量信息的分析和研究,是对定量分析的重要补充,能够有效提高定量分析的准确性。 本集合计划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包含即期评级和跟踪评级。即期评级侧重于评级的准确性,为信用产品的实时交易提供参考;此外,本集合计划会对宏观、行业、公司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和趋势进行跟踪评级,以有效规避信用风险,并把握市场变动带来的投资机会。 本集合计划所投资的信用债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或担保人评级不低于AA+(含),并将视经济周期、信用周期的变化,动态调整不同行业、不同评级信用债券的配置比例,在综合考虑信用风险、信用利差、流动性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积极发掘信用利差具有相对投资机会的个券进行投资,并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严格控制组合整体的违约风险水平。 本集合计划投资于信用债主体评级或债项评级或担保人评级不低于AA+(含),且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本集合计划投资于AAA信用评级的信用债的比例占全部信用债资产的50%-100%; (2)本集合计划投资于AA+信用评级的信用债的比例不超过全部信用债资产的50%。 信用评级参照评级机构(中债资信除外)评定的最新债项评级,无债项评级的参照主体评级或担保人评级。 息差策略 本集合计划可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适当运用杠杆息差方式来获取主动管理回报。本集合计划将在对资金面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比较债券收益率和融资成本,判断利差空间,力争通过息差策略提高组合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率、信用风险、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选择投资价值较高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投资。 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集合计划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回避市场风险为目的。若本集合计划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进行交易,以对冲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有效管理现金流量、调整组合久期或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等。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由管理人根据集合计划特点自行约定收益分配次数、比例等; 2、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论上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型基金、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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