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天风六个月滚动持有债券C |
基金代码 |
970040 |
基金经理 |
王圳杰 |
设立日期 |
2021-09-22 |
管理人 |
天风(上海)证券资产管理 |
托管人 |
兴业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80%+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集合计划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考虑投资安全的基础上,力争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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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不投资于股票资产。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集合计划在资产配置方面主要通过自上而下地研究宏观经济运行趋势、深入分析财政及货币政策对经济运行的影响,判断市场利率走势、资产波动性,决定债券类资产在品种、级别、期限等维度的分布配置,力争实现组合稳健增值、同时降低组合净值波动。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集合计划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集合计划可进行收益分配;
2、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集合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投资者选择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再投资集合计划份额的运作期与原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相同;
3、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后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集合计划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集合计划A类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集合计划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集合计划同一类别的每一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投资者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集合计划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履行适当程序并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及货币市场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低于混合型基金及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型基金及股票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