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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聚利债券型A(890011)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长江聚利债券型A 基金代码 890011
基金经理 杨坤 设立日期 2022-01-11
管理人 长江证券(上海)资管 托管人 交通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关注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机会,同时适度参与权益类品种投资,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经济形势(包括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需情况等)、大类资产配置价值等的研判,结合流动性、估值水平、风险偏好等因素,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通过“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及动态调整策略,将基金资产在债券、股票、现金等资产间进行配置并动态调整比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在严格控制组合投资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定量数据筛选和定性研究相结合,于一、二级市场选择不同行业中具有相对投资价值的个股进行投资管理,以对冲组合内大类资产的市场风险。
分红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A类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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