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关键在于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势分析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本基金将分析和预测众多的宏观经济变量和关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政策、法规的相关变化,另一方面,本基金会对股票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进行定量分析,从而得出对可投资市场走势和波动特征的判断。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本基金将决定股票、债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在给定区间内的动态配置。
2、股票组合的构建与管理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采取行业配置指导下的个股精选方法,即:首先进行行业投资价值评估,确定拟投资的优势行业;其次进行行业内个股的精选,从质地和价格两个维度精选优质股票构建股票组合。
(1)行业的选择与配置
本基金以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作为行业划分依据。在此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系统完善的行业投资价值评估体系行业配置综合评分模型,通过动态监测行业投资价值的变化,增加投资价值上升行业的权重,减少投资价值下降行业的权重,从而增加股票组合的行业配置效率。行业配置综合评分模型以五分制为基础,将行业的投资价值从六个主因素进行评估:产业结构、国家政策、景气度、盈利状况、市场表现以及相对价值。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团队结合各证券研究机构的行业研究成果与个人的分析判断,给出行业评分和行业评述,从而得到该行业各因素的得分,然后将各因素得分加总,从而得到行业的综合评分。
(2)股票精选方法
本基金股票组合在行业配置指导下从质地和估值两个维度精选优质股票构建股票组合。质地精选方法
本基金股票组合采取因素主观赋权和打分排序的方法进行质地精选。
下表展示了股票组合进行质地精选的指标框架。该框架将股票质地比较的实现问题归结为四类指标:盈利能力、利润率、速度和稳健。四类指标又分别包括几个基本指标。
股票组合质地精选指标框架
指标类别基本指标
盈利能力每股收益增长率
净利润率的变化
运营利润率的变化
运营收入增长率
利润率净利润率
净资产收益率
运营利润率
速度存货周转率
应收账款周转率
稳健速动比率
流动比率
估值考量的具体方法
本基金估值分析方法主要采用专业的估值模型,结合行业的不同特征,合理使用估值指标。具体采用的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模型、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EV/EBITDA等方法。
个股确定方法依据行业投资价值排序结果及上表所示的精选框架,本基金在行业内将相关个股按质量指标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取每个行业内综合分值排在前10名的股票作为股票组合的拟投资标的。其次结合估值考量,选择被低估的股票,形成优化的股票组合。
股票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对股票组合中的股票采取买入并持有的策略,直至股票的价格达到或超过其合理价值。同时,将根据股票质地和估值状况的发展变化定期调整股票组合。
3、债券组合的构建与管理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组合以具票息优势的债券作为主要投资对象,并通过对债券的信用、久期和凸性等的灵活配置,进行相对积极主动的操作,力争获取超越债券基准的收益。
(1)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满足流动性及风险监控要求下,通过宏观经济方面自上而下的分析及债券市场方面自下而上的判断,把握市场利率水平的运行态势,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整体运动方向进行债券投资。具体的投资策略主要有:票息策略、息差策略、利差策略。
(2)个券选择
根据上述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对个券相对于收益率曲线被低估(或高估)的程度分析,结合个券的信用等级、交易市场、流动性、息票率、税赋特点等,充分挖掘价值相对被低估的个券,以把握市场失效所带来的投资机会。
(3)组合构建与组合调整
通过上述投资策略,本基金初步完成债券组合的构建。在此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原则:债券组合信用等级维持在投资级以上水平;将债券组合的流动性维持在适当的水平。在投资过程中,本基金需要随时根据宏观经济、市场变化,以及基于流动性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对债券组合进行调整。
4、其他资产的投资策略
(1)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计算权证价值。基金权证操作将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结合基金的需要进行该产品的投资。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资产特征,估计违约率和提前偿付比率,并利用收益率曲线和期权定价模型,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资,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
(五)、现金头寸管理
为了尽可能避免基金操作过程中出现的现金过度和现金不足现象对基金运作的拖累,在现金头寸管理上,本基金通过对内生性与外生性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
分红政策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6 次,若进行收益分配,则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 基金合同》 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累计亏损后,才可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