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海富通一年定开债A |
基金代码 |
519051 |
基金经理 |
方昆明 |
设立日期 |
2013-10-24 |
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 |
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
投资理念 |
以宏观面分析和信用分析为基础,积极选择具有高质量的债券,合理安排组合期限,在保证资产安全性的基础上取得稳定的超额收益。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央行票据、银行存款、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等资产。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个月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杠杆策略
杠杆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收益的操作方式。本基金将对回购利率与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等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利差套利空间,从而确定是否进行杠杆操作。进行杠杆放大策略时,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控制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的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