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本基金按照成份股在中证环保产业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当成份股发生调整和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基金管理人会对实际投资组合进行适当调整,以便实现对跟踪误差的有效控制。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90—95%,其中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组合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为进一步降低投资组合的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将综合考虑股票市场状况以及基金运作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科学的现金需求预测,尽可能保持现金资产合理比重,防止大量现金拖累导致跟踪误差的加大。
股票投资策略
(1)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方法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基金资产按照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基准权重进行投资以拟合、跟踪标的指数的业绩表现。
在建仓期间,本基金将依据对市场整体以及成份股运行情况的全面分析,结合基金经理经验判断,采取逐步建仓策略,按照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各成份股的基准权重对其逐步买入,在确保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基础上,降低由于买入成本上升所带来的影响。
(2)投资组合的调整
在基金的日常运作中,出现:①基金申购、赎回变动;②标的指数成份股定期或不定期调整;③标的指数成份股的配股、增发及分红;④标的指数成份股停牌或流动性严重不足;⑤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中对成份股投资比例限制等情况时,容易导致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的偏离,因此本基金将适时调整投资组合,对跟踪误差进行有效控制。
从组合调整的频率上来划分,主要可分为定期调整和不定期调整:
1)定期调整
根据中证环保产业指数的调整规则,该指数的成份股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一般为每年的1月初和7月初实施调整,调整方案提前两周公布。在指数定期调整方案公布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调整后的成份股及权重状况,结合对市场行情的分析判断,适时对现有组合的构成进行相应调整。同时考虑冲击成本对组合跟踪误差的影响,样本股调整时本基金采用逐步调整的方式进行。
2)不定期调整
a.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对市场行情的分析研究,判断基金申购、赎回的未来变化趋势,并据此进行投资组合的相应调整,以减少现金流对跟踪误差的冲击,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b.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出现临时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相关调整公告,及时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以更好地拟合标的指数。
c.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出现临配股、增发及分红等情形导致权重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将积极跟踪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实时调整投资组合各成份股头寸。
d.当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投资比例受到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限制,或由于停牌、流动性严重不足造成投资组合无法按照基准权重进行配置时,基金管理人将依据行业基本面相似性、历史收益率高度相关性以及流动性充足性等标准,选取替代股票或组票组合进行投资,尽量降低由此产生的跟踪误差。
(3)跟踪误差管理
基金管理人通过设定阈值的方式对投资组合跟踪误差进行日常监控。当跟踪误差超过0.3%时,基金管理人将对跟踪误差进行归因分析,从申购\赎回现金流冲击、成份股调整、成份股替代、交易成本等方面综合测算,判断形成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4)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