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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优势回报混合(FOF-LOF)A(161133)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易方达优势回报混合(FOF-LOF)A 基金代码 161133
基金经理 胡云峰 设立日期 2022-03-23
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 托管人 平安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新综合指数(财富)收益率*2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基金,在控制整体下行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投资于港股通股票的资产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封闭运作期内,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封闭运作期到期前两个月和后两个月本基金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以及权益类混合型基金。权益类混合型基金指至少满足以下一条标准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基金最近4期季度报告中披露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
投资策略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公司内部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场外份额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场外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场内份额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场内份额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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