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新华优选分红混合C |
基金代码 |
025416 |
基金经理 |
赵强 |
设立日期 |
2025-09-05 |
管理人 |
新华基金 |
托管人 |
农业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60%+上证国债指数*4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有效地控制风险,实现基金净值增长持续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并提供稳定的分红。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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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投资工具。 |
投资策略 |
大类资产配置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理念和投资范围,采用战术型资产配置策略。即不断评估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状况,以调整投资组合中的大类资产配置,从变化的市场条件中获利。本基金一方面动态地考察中国宏观经济和制度变革带来的国内金融资产估值水平的变化趋势,根据国内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特点对政策等因素进行研究;另一方面,对无风险收益率、股权风险溢价进行分析,在比较收益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综合确定股票、债券和其他金融工具之间的配置比例。
股票优选策略
在财务分析和上市公司调研的基础上,寻找品质优异且有分红潜力的高成长型上市公司及分红能力强的价值型上市公司,构建股票库。并辅助以国际竞争力比较,提高选股的有效性,寻找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股票,增强最终投资组合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行业配置策略
动态研究行业基本面、景气周期变化形成行业投资价值评价,参考国际竞争力比较因素,形成行业配置。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考察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市场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
分红政策 |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投资人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的方式。投资人不选择时,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时,分配的基金收益以红利发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自动转换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才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当基金已实现收益比例超过分红点的10个交易日内必须实施分红。分红点定义如下:分红点=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两倍对分红点的调整,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发生变化后,15个交易日内公告一次。
7、每年分红次数最多不超过6次,每次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80%。但如果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8、年度分红次数6次后,如果再次达到分红条件,可分配收益滚存到下一年度实施;
9、满足收益分配的其他原则,但基金已实现收益未达到分红点时,本基金也可能实施分红。
10、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中等风险的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特征从长期平均来看,介于股票基金与债券基金之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