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海富通聚益优选三个月持有债券(FOF)A |
基金代码 |
024517 |
基金经理 |
朱赟 |
设立日期 |
- |
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 |
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普通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89%+中证偏股型基金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中证商品期货成份指数收益率*1%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是基金中基金,通过资产配置和基金优选策略,力求基金资产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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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及香港互认基金合计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5%,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本基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基金管理人在依法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本基金的投资比例做相应调整。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不同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其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投资者不同基金交易账户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2、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份额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混合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中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中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