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地方政府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货币市场工具、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参与股票投资,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或可交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等,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等资产,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投研能力,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的大类资产进行动态配置,综合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配置等策略对个券进行精选,力争在严格控制基金风险的基础上,获取长期稳定超额收益。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在充分研究基本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微观市场主体的基础上,对市场基本利率和债券类、货币类等大类产品收益率水平变化进行评估,并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投资品种选择投资策略,以此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管理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本基金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将适当参与信用衍生品的投资。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债券的信用风险、信用衍生品的价格及流动性情况、信用衍生品创设机构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等因素,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本基金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
国债期货交易策略
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交易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结合国债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的收益性、流动性等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本基金参与国债期货的交易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结合国债交易市场和期货市场的收益性、流动性等情况,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债券投资策略
(1)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控制: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在确定组合久期后,基金管理人将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通过采用子弹策略、杠铃策略、梯子策略等,在长期、中期与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市场比较:不同债券子市场的运行规律不同,本基金在充分研究不同债券子市场风险-收益特征、流动性特性的基础上构建调整组合(包括跨市场套利操作),以提高投资收益。
4)相对价值判断:本基金将在相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价值相对低估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5)信用风险评估:本基金将根据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与现金流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定与估测,以此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依据。
(2)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买入并持有信用风险可控、期限与收益率相对合理的信用债券,获取票息收益。此外,本基金还将通过对内外部评级、利差曲线研究和经济周期的判断,主动采用信用利差投资策略,获取利差收益。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下同)的信用评级须在AA+级及以上,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0-5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A的信用债占信用债资产的比例为50%-100%。其中,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的信用评级参考主体评级,其它信用债的信用评级参考债项评级,如无债项评级则参考主体评级。本基金对信用债评级的认定参照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包括金融债(不包括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地方政府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书面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在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在该信用债可交易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比例要求,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为表述方便,本节以下统称“可转债”)兼具股票资产与债券资产的特点,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价上涨收益的优势。本基金投资于可转债将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策略。
1)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将根据可转债对应正股的相关财务指标(如营业利润率、净利率、每股收益(EPS)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等)及估值指标(P/E、P/B、DCF、NAV、PEG等),再结合可转债的估值指标(包括隐含波动率/历史波动率、平价溢价率、Delta系数、底价溢价率、到期收益率等)来筛选具有投资价值的可转债标的。
2)定性分析
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将对可转债对应上市公司所处行业趋势、公司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治理结构、成长性等基本面情况进行分析。同时,可转债通常设置一些特殊条款,包括修正转股价条款、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这些条款在特定的环境下对可转债价值有较大影响。本基金也将深入研究各项条款对可转债价值的影响。
(4)债券回购杠杆策略
本基金将在市场资金面和债券市场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个券分析和组合风险管理结果,积极参与债券回购交易,放大债券资产投资比例,追求债券资产的超额收益。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按原份额的持有期计算;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