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泰康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C |
基金代码 |
023815 |
基金经理 |
吴斯泓 |
设立日期 |
- |
管理人 |
泰康基金 |
托管人 |
华夏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全价(总值)指数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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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券、备选成份券等。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不含次级债权)、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活期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投资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纳入投资范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
投资策略 |
抽样复制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方法,选取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中代表性与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对标的指数的久期等指标进行跟踪,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
替代性策略
当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规规定等其他原因,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外寻找其他债券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替代组合的构建将以债券流动性为约束条件,按照与被替代债券久期相近、到期收益率及剩余期限基本匹配为主要原则,控制替代组合与被替代债券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