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股票资产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走势、政策走势、证券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分析,合理确定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动态调整。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股进行调整。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包括成份股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法规的限制;(2)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4)标的指数成份股进行配股、增发或被吸收合并;(5)标的指数成份股派发现金股息;(6)指数成份股定期或临时调整;(7)标的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化;(8)其他基金管理人认定不适合投资的股票或可能严重限制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合理原因等。
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在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将少量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以进行替代复制。对于同时有A股、H股的指数成份公司,如果该公司A股长期停牌,组合无法买入该股票时,可以买入该公司H股进行替代。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策略依照上述境内上市交易的股票投资策略执行,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金融衍生品合约进行交易,以对冲投资组合的风险、有效管理现金流量或降低建仓或调仓过程中的冲击成本等。法律法规对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参与转融通业务的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参与融资业务的投资策略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资产配置、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信用管理和个券α策略等策略积极主动进行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投资。本基金管理人将坚持风险调整后收益最大化的原则,通过信用资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本金相对安全和基金资产具有良好流动性,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以降低跟踪误差和流动性管理为目的,综合考虑流动性和收益性,适当参与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投资。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主要取决于其股权价值、债券价值和内嵌期权价值,本基金将在对发债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价值进行评估,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根据新发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预计中签率、模型定价结果,积极参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新券的申购。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每季度进行分红评估,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
2、由于本基金各基金份额类别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