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财通聚福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发起(FOF)C |
基金代码 |
022632 |
基金经理 |
陈曦 |
设立日期 |
- |
管理人 |
财通基金 |
托管人 |
兴业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恒生指数收益率*2%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回报。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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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0%;投资于香港互认基金、QDII基金的比例不超过本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的50%。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本基金保持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以及权益类混合型基金。权益类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上述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且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对于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每份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按该原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理论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可以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交易规则差异等带来的境外市场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