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鹏华普利债券E |
基金代码 |
022131 |
基金经理 |
刘涛 |
设立日期 |
2024-09-06 |
管理人 |
鹏华基金 |
托管人 |
招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利差分析和对利率曲线变动趋势的判断,提高资金流动性和收益率水平,力争获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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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国债期货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参与股票投资,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跟踪考量通常的宏观经济变量(包括GDP增长率、CPI走势、M2的绝对水平和增长率、利率水平与走势等)以及各项国家政策(包括财政、货币、税收、汇率政策等)来判断经济周期目前的位置以及未来将发展的方向,在此基础上对各大类资产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进行分析评估,制定债券、现金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份额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