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在充分研究基本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微观市场主体的基础上,对市场基本利率、债券类资产收益率、货币类资产收益率等大类资产收益率水平变化进行评估,并结合各类别资产的波动性以及流动性状况分析,针对不同行业、不同投资品种选择投资策略,以此做出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
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1)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控制: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在确定组合久期后,基金管理人将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通过采用子弹策略、杠铃策略、梯子策略等,在长期、中期与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市场比较:不同债券子市场的运行规律不同,本基金在充分研究不同债券子市场风险-收益特征、流动性特性的基础上构建调整组合(包括跨市场套利操作),以提高投资收益。
4)相对价值判断:本基金将在相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价值相对低估的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5)信用风险评估:本基金将根据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与现金流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定与估测,以此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依据。
(2)信用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投资于信用评级不低于AA+的信用债(含资产支持证券,下同)。其中,本基金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A的信用债不低于信用债资产的50%,投资于信用评级为AA+的信用债不高于信用债资产的50%。上述信用评级为债项评级,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用债以及无债项评级的信用债,则参照主体信用评级。
本基金将综合参考国内依法成立并拥有证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所出具的信用评级(具体评级机构名单以基金管理人确认为准)。如信用债出现没有对应信用评级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将结合内部信用评级规则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信用债的信用评级以基金管理人的判断与认定结果为准。本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果其信用评级下降导致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应在该信用债可交易之日起3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3)债券回购杠杆策略
本基金将在市场资金面和债券市场基本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个券分析和组合风险管理结果,积极参与债券回购交易,放大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追求固定收益类资产的超额收益。
(4)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从分析证券行业整体情况、证券公司基本面情况入手,包括整个证券行业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具体证券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情况,分析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利差水平,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独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参与信用衍生品交易。本基金将根据所持标的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策略,审慎开展信用衍生品投资,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限等。同时,本基金将加强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的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合理分散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集中度,对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财务状况、偿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
分红政策 |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分红或将现金分红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某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情况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