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中信保诚稳鸿E |
基金代码 |
021521 |
基金经理 |
陈岚 吴秋君 |
设立日期 |
2024-05-28 |
管理人 |
中信保诚基金 |
托管人 |
光大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精选的流动性好、风险低的债券,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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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因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所形成的权证部分,本基金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卖出。 |
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债券、现金各自的长期均衡比重,依照本基金的特征和风险偏好而确定。 本基金定位为债券型基金,其资产配置以债券为主,并不因市场的中短期变化而改变。 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市场估值水平、风险水平以及市场情绪,在一定的范围内对资产配置调整,以降低系统性风险对基金收益的影响。 |
分红政策 |
1、《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