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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A(021468)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上银慧臻利率债债券A 基金代码 021468
基金经理 许佳 设立日期 2024-06-20
管理人 上银基金 托管人 光大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国债及政策性银行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股票,也不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信用债品种。 本基金所指的利率债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央行票据。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别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于调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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