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的研究,综合运用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国债期货投资策略、基金投资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在做好风险管理的基础上,运用多样化的投资策略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在评价未来一段时间股票、债券市场相对收益率的基础上,动态优化调整权益类、固定收益类等大类资产的配置。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股票投资策略
(1)A股投资策略
在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及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挖掘优质的上市公司,严选其中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构建投资组合:自上而下地分析行业的增长前景、行业结构、商业模式、竞争要素等分析把握其投资机会;自下而上地评判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治理结构等;并结合企业基本面和估值水平进行综合的研判,严选安全边际较高的个股。
(2)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不使用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投资额度进行境外投资。本基金将重点关注:相对A股有稀缺性行业与个股,对资本有显著的吸引力,具有较高的配置价值;具有持续领先优势或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这类企业具有良好成长性或高额股东回报率;盈利能力较高、分红稳定或分红潜力大的上市公司;相对A股同类公司具有显著的估值优势的公司。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本基金将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景气度、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因素的分析判断,选择投资价值高的存托凭证进行投资。
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公开募集的股票型ETF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股票型基金以及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上述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应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②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均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
本基金将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金筛选,获得候选基金池、完成组合构建,并作出最终的投资决策。具体来说:
(1)定量筛选
本基金将重点分析基金的业绩表现、流动性、基金规模、运作时间,并对跟踪偏离度及增强收益效果设置适当的选择标准,选取出表现稳定且符合市场发展方向的基金。
(2)定性筛选
在定量筛选出候选基金后,本基金将从定性维度进一步判断各基金的投资价值。例如分析基金费用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选低费率基金产品;基金经理情况,深入了解基金经理取得优异表现的原因;基金管理人情况,剖析公司治理理念、运营情况等。
(3)基金池管理
对于符合定量和定性筛选标准的基金进入基金池。基金管理人将结合市场行情、政策动向等因素,持续跟踪和动态调整基金池中的基金,确保其符合定量和定性的筛选标准。
本基金将制定基金选择标准和制度,规范基金池的出入池标准和程序。本基金至少每季度对构建和维护的基金池进行更新和维护。
(4)基金投资
结合定量和定性研究结论,根据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流程审慎精选,在权衡风险收益特征后,最终科学合理构建出投资组合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可以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公告。
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信用衍生品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参与信用衍生品交易,获取信用衍生品标的债券的信用风险保护,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相应类别的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均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且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