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 - 银河新材料股票发起式A(020276) - 基金概况
银河新材料股票发起式A(020276)基金概况
基金简称 银河新材料股票发起式A 基金代码 020276
基金经理 金烨 设立日期 2023-12-27
管理人 银河基金 托管人 浦发银行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材料主题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跟踪标的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新材料主题相关证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专业研究能力,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因素(包括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生产者价格指数、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等)、政策面因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等)、市场因素(包括市场资金供求变化、上市公司的盈利增长情况、市场总体PE、PB等指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等)以及证券市场的演化趋势等,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构建并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的比例,平衡投资组合的风险与收益。 股票投资策略 (1)新材料主题的界定 新材料是指新出现的或正在发展的具有优异性能或特殊功能的材料,或是传统材料改进后性能明显提高或产生新功能的材料。具体范围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及其更新,主要包括:1)先进基础材料: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先进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其他材料;2)关键战略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新型能源材料、生物医用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用材料;3)前沿新材料:3D打印有机硅材料、石墨烯散热材料、气凝胶绝热毡、实用化超导材料等及《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及其更新包含的其他新材料。 本基金界定的新材料主题主要包括以下两类公司: 1)为新材料提供核心基础原材料,或从事新材料研发、生产,或主营业务提供的产品或服务隶属于新材料产业的公司,如石油石化、基础化工、有色金属、钢铁、煤炭、建材等行业中隶属于上述范畴的公司。 2)新材料产业的下游应用公司以及新材料相关服务企业,如新型能源材料、汽车性能材料和功能材料、半导体材料、生物医药及器械用材料以及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应用领域中隶属于上述范畴的公司。 本基金将对新材料主题相关行业及上市公司进行密切跟踪,未来随着科技进步及商业模式发展,新材料行业的外延将可能会不断扩大,相关上市公司的范围也会相应改变。在不改变本基金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经履行适当必要的程序后,本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新材料主题的界定标准。 (2)个股精选策略 本基金个股投资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策略,精选新材料领域优质企业进行投资。 1)定性分析 在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主要挑选全部或部分具备以下特征的上市公司: A、所处行业发展格局相对成熟、具有行业竞争优势的龙头公司; B、所处行业成长性良好、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中小市值公司; C、公司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从大股东、管理层到中层业务骨干有良好的激励机制,并且企业的信息披露公开透明; D、公司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 2)定量分析 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将对反映上市公司质量和增长潜力的成长性指标、财务指标和估值指标等进行定量分析,以挑选具有成长优势、财务优势和估值优势的个股。 A、成长性指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和收入增长率等; B、财务指标:毛利率、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净利率、经营活动净收益/利润总额等; C、估值指标:市盈率(PE)、市盈率相对盈利增长比率(PEG)、市销率(PS)和总市值; D、成长竞争力指标:公司市占率、研发费用绝对额以及占收入比例、研发人员数量、专利数量等。 (3)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优先将基本面健康、业绩向上弹性较大、具有估值优势的港股纳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 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依照基金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和判断,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精选出具有比较优势的存托凭证。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案见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届时不定期发布的相关分红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费用不同,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若投资,除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市场波动风险外,本基金还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的诸如环境、市场波动风险、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因素带来的特有风险。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