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兴业安康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发起(FOF) |
基金代码 |
020185 |
基金经理 |
朱小明 |
设立日期 |
2024-07-23 |
管理人 |
兴业基金 |
托管人 |
交通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普通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率*70%+中证股票型基金指数收益率*2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运用目标风险策略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在严格控制下行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求满足投资者的养老资金理财需求。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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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偏股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0%;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本基金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偏股混合型基金)占基金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为25%,该比例可上浮不超过5%,下浮不超过10%,即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15%-30%。其中,计入权益类资产的偏股混合型基金指至少满足以下一条标准的混合型基金:1、基金合同约定投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2、基金最近四个季度定期报告披露的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采用量化模型。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份额)所获得的红利再投资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按原份额的锁定持有期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规定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具体定位为稳健目标风险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FOF),高于债券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FOF)、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FO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