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华泰柏瑞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 |
基金代码 |
020172 |
基金经理 |
杨鹏 |
设立日期 |
2024-05-31 |
管理人 |
华泰柏瑞基金 |
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I+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00%-I)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依照下滑曲线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投资于多种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和其他资产,并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本基金整体的风险收益水平,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
投资范围 |
投资组合比例摘要: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10%;本基金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投资策略 |
基金配置摘要:本基金投资于全市场基金, |
分红政策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照除权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期到期时间一致,因多笔认购、申购导致原持有基金份额持有期到期时间不一致的,分别计算;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中基金,是目标日期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从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目标日期止,本基金将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风险与收益水平会随着目标日期的临近而逐步降低。
本基金可能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需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还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