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
太平先进制造混合发起式C |
基金代码 |
020072 |
基金经理 |
徐闯 |
设立日期 |
2024-04-26 |
管理人 |
太平基金 |
托管人 |
浙商银行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高端制造主题指数收益率*7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
跟踪标的 |
该基金无跟踪标的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主要投资先进制造相关行业证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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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以及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投资策略 |
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相对稳定的资产配置策略,一般情况下将保持股票配置比例的相对稳定,避免因过于主动的仓位调整带来额外的风险。在具体大类资产配置过程中,本基金将使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宏观经济、国家政策、资金面和市场情绪等可能影响证券市场的重要因素进行研究和预测,分析和比较股票、债券等市场和不同金融工具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合适的资产配置比例,动态优化投资组合。
股票投资策略
(1)先进制造主题的界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先进制造主题股票,行业覆盖遵循《中国制造2025》文件指出的十大领域及细分行业进行界定。本基金将重点关注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国防军工、电子、通信、计算机、医药生物、汽车、家用电器、基础化工、石油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环保和轻工制造等行业中具备先进技术或研发实力的企业。
具体而言,本基金所定义的先进制造业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层面:
1)符合国家高端装备制造重点方向的领域以及和国家安全相关的领域,包括航空航天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智能制造装备、国防军工、信息安全设备、通讯设备、计算机以及其他相关产业;
2)技术附加值高、代表新经济发展趋势的制造业领域,包括新材料、节能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油气设备、电子元器件、医药制造以及其他相关产业;
3)与传统制造业的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升级以及进口替代相关的领域,包括通用机械、专用设备、仪器仪表、交运设备以及其他相关产业;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策略和行业优选策略的大框架下,精选优质个股构建组合,力争最大化个股收益。在具体行业里个股的选择过程中,本基金将建立公司价值股与成长股的备选股票池,综合考虑个股的核心竞争力、预期盈利增速、估值水平以及各个行业研究员的投资建议,选取高景气行业中的优质个股构建投资组合。
成长类指标主要考察:市占率、行业整体发展空间、类似阶段国际可比公司的成长曲线和估值水平、研发投入、激励机制等反映企业未来盈利增速的可持续性、可预测性等方面的指标;价值指标主要考察:竞争格局、盈利与宏观经济增速的相关度、分红率、净资产收益率等反映财务指标的变化趋势等方面的指标。
价值指标和成长指标的重要性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经济周期的变化有所变化;一般而言,在经济的上升期更注重成长,在经济的下降期更注重价值;本基金在服从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的基础上,根据周期不同阶段,对价值指标和成长指标有所侧重。
(3)股票组合的构建与调整
本基金将根据对先进制造主题各子行业的综合分析,确定各子行业的资产配置比例。在各子行业中,本基金将选择具有较强竞争优势且估值具有吸引力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当各子行业与上市公司的基本面、股票的估值水平出现较大变化时,本基金将对股票组合适时进行调整。
(4)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与A股市场相同的个股精选策略,从企业盈利能力,盈利的确定性、成长性、持续性等角度入手,精选未来3-5年存在良好的增值可能的投资标的。
(5)存托凭证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关注发行人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权重配置和标的选择。 |
分红政策 |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酌情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